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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及配电设计

2023-12-13 19:55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负荷等级一般为三级,100kW以下采用380V电源,配电回路采用漏电保护,整定值30MA,动作0.1S

四 负荷等级、容量计算

1 负荷等级

《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》DB33/1121-2016的条文:

5.1.1 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52的规定,并符合以下要求:

2 容量计算

《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》DB33/1121-2016的条文

5.1.2 充电设备负荷容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:

式中:

K - 充电设备同时工作系数。 P - 单台充电设备的输出功率; U - 额定充电电压; I - 额定充电电流; S - 单台充电设备的输入容量; cosΦ - 充电设备功率因数;一般取0.9 η - 充电设备效率;一般取0.9 K - 充电设备同时系数。一般取0.5~0.8

【条文解释】目前,充电设备在国内大范围应用还比较少,没有先例可查,同时系数K很难选取。K的选取跟两方面的因素有关:1、电动车的使用情况:目前电动汽车总体数量不多,充电设备本身的利用率不高;各类建筑具体情况各不相同。2、即使同时充电,各电动车之间的电池状态、性能等各不相同。设计人员应结合各地电动汽车的发展情况和工程实际,合理选取。

五 变压器容量测算

1 住宅小区

表4.2.4.1 住宅建筑建成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指标

注:

(1)快充停车位应设置为共用充电停车位。

(2)预留条件: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100%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,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。表中规定数量的充电停车位应在建成时配足变压器容量。

2 住宅小区变压器容量测算

设住宅总户数为 n,考虑14%的户数设10kW的慢充桩,快充桩按60kW计,则:ΔS = n×14%×10 + n×20%×3%×60= 1.76n(kW)

小区原用电量为:

S = n × 8 ×(1+10%) = 8.8n(kW)

占比: ΔS/S = (K1×1.76n)/(K2×8.8n) = 20%K1/K2

3 办公建筑

表4.2.4.2 办公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指标

办公建筑变压器容量测算:

设机动车位总数为 n,充电车位占12%,其中快充占14%。慢充桩按10kW、快充桩按60kW计,则:

ΔS = n×12%×10 + n×12%×14%×60= 2.2n(kW)

大楼原用电量为:

S = n × 100 × 0.08 ×(1+5%)= 8.4n(kW)

占比: ΔS/S = (K1×2.2n)/(K2×8.4n) = 26%K1/K2

经测算,变压器容量放大一级即可(其他各类建筑大致相同;公共停车场例外)。

4 充电桩供电电源要求

杭州市规定:“6、为避免大量电动汽车充电桩带来的谐波无功影响,配电房内应安装带消谐功能的静止无功发生器(SVG),补偿容量为变压器容量的10-30%。”。

六 防雷、接地

5.4.2 充电设施应采取防直击雷、防雷电波入侵和防雷电电磁脉冲的措施。

【条文解释】本条为防雷的规定,需要注意的是室外充电设备应采取防直击雷措施。

5.4.3 充电设备配电箱应设置电涌保护器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 50057的要求。

七 运营管理

充电监控

5.6.2 共用、公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宜设监控系统。

5.6.3 监控系统宜设监控室,并宜与充电场所靠近布置。

5.6.4 充电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:

来源:《电气工程师合作组织》微信公众号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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